时间:2020年4月27日

地点:市生态环境局五楼第一会议室

主题:公布2020年生态环境建设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

参加人员: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金春林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修道

         市局大气处处长方智勇

         市局土壤处处长朱华伟

         市局水处处长刘玉林

         市局综合处处长尤勇

         市环境执法局副局长孟咸悦

         市263办张世东

各位领导,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同事:

  大家上午好,首先真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大家参加新闻发布会。春风正暖,朝阳正好,环保正当时。在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关键时期,我局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防控疫情不松懈,一手抓污染防治不动摇,向着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冲锋陷阵、攻城拔寨,坚决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硬任务,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今天,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发布2020年生态环境建设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重点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长江大保护战略以及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总结成绩、讲清问题、确定目标、明晰责任,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环境保护事业,凝聚生态文明建设正能量。

参加今天会议的媒体有:扬州日报、扬州新闻、今日生活、扬州关注、扬州交通广播、扬州新闻广播、扬州发布、扬帆8家媒体代表。今天出席嘉宾有:人大环资委周蕾副主任,政协城乡委吴有新副主任,机关工委陈金富处长,宣传部董潇潇处长,环保志愿者组织和公众代表杨慧钰、孙延清、陈宜林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2项议程:一是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春林介绍2020年生态环境建设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二是请媒体记者朋友提问。

首先请金局长介绍2020年生态环境建设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扬州市生态环境局4月新闻发布会。下面我介绍一下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2020年目标安排。

过去的一年,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统领,扎实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和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取得了积极成效。2019年,市区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空气质量优良率69.6%,两项指标改善幅度分列全省第四、第二。32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达71.9%,无劣Ⅴ类水体,其中9个断面水质达到Ⅱ类。积极配合、顺利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决战决胜阶段性目标,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结构为基、治理为要、执法为重、绩效为本,统筹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安全,确保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确保长江大保护等重大生态环境战略在扬州有效落地,以优异成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生态环境保障。

在省政府下达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的基础上,我市结合实际对环境质量特别是水环境质量目标进行了拔高,最终自定的2020年全市环境质量主要指标是:市区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71%,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75%,地表水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7%,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5.2%、16.5%、11.84%、11.03%,VOCS(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28%、25%、22%。   

主要有几个方面重点工作:

1、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部署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控煤、治企、管车、抑尘、禁燃等“五气”同治,认真落实大气年度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突出加强VOCS治理,实施锅炉综合整治,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扬尘污染管控。深化大气管控科技合作项目,加快实施《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方案》。建立市县乡三级点位长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量化考核问责办法(试行)》。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制定实施国省考断面达标提升攻坚方案,确保完成断面达标任务。加强高宝邵伯湖综合治理,推动建立联防联治机制。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开展全域治理、全河达标行动。规范全市排污口设置和管理,加强涉国、省考断面河流的入河排污口排查。配合市住建部门开展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三是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土十条”任务,加强重金属管理,积极准备迎接全国人大《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规范畜禽禁养区管理,推动新建11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年底全市危险废物贮存量在去年目标任务基础上再降低20%。研究推进医疗危废差别化、全类型、安全化处置能力建设。

2、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托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进一步提高区域生态功能和安全水平。一是推进长江大保护。协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扬州市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快保护修复示范项目建设。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继续做好长江干流、南水北调东线源头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和生态修复。二是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基本完成江淮生态大走廊沿线“三退三还”。重点围绕京杭大运河扬州段,以保障运河水生态为核心,在沿岸重点区段构建生态安全缓冲区。三是加强生态保护。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自然保护地监管,深入实施“绿盾”行动,拓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范围。修编《扬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理论实践基地,创建10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15个示范村。及时组织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3、全力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环境执法是生态环境部门的有力铁拳,必须紧盯环境污染问题,强化震慑、重拳出击。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围绕长江、运河、高宝邵伯湖等重要水体,化工园区、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化工、制药、涉重、钢铁等重污染行业和环境违法问题易发频发的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突出查大、查恶、查污,更多开展异地执法、交叉执法,严肃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二是加强疫情防控。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医疗危废处置单位等为重点对象,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执法、监测协同,切实发挥吹哨预警、防范违法的作用。强化医疗固废环境监管,确保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三是狠抓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督导组指出问题整改。认真推进实施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以及其他9个专项整治涉环任务。切实加强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严防环境安全事故。四是解决突出问题。高质量抓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和销号工作,确保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以扎实的整改成果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完善信访投诉机制,扎实开展及时就地解决环境信访专项行动、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切实巩固环境信访低位运行、持续下降的良好态势。

4、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加强体系建设。研究探索具有扬州特色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快由倒逼发展向倒逼发展与激励发展并重转变。按照中央、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部署,补短板强弱项建体系,建立有效履责、有效监管、有效激励、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环境网格化治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环境质量会商研判等机制。修订完善《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开展《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贯彻落实《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筹建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一张网”建设。积极推动、认真落实“绿岛”建设试点。建立环境有奖举报、公益诉讼制度。推进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强改革推进。加快完成环保垂改收尾工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媒体朋友提问。

   1、作为环保条口的记者,两个感觉,一是扬州环境向好,数据向好,第二个就是,每年针对环境改善的工作、行动都很多,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那么,今年我们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怎样的形势?

金春林: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也是为“十四五”开局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当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高质量发展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为我们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增添了强大动力。同时,经济发展环境形势更趋复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环境质量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

水方面。我市省考以上断面年度优Ⅲ比例虽于2018年已提前达到或超过“十三五”71.9%的考核目标,但部分断面未实现月度稳定达优,反映出达优能力比较脆弱,也增加了年度均值达优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同时,近年来,全省各地优Ⅲ比例提升幅度较大,我市“好水”比例位次后移,跌入中下游水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等水环境基础设施不同程度欠帐;污水管网破损污水外溢入河时有发生;黑臭水体整治标准不高及黑臭反弹直接影响断面考核。

大气方面。目前,大气环境质量仍处于自然气象主导型阶段,在经历“大气十条”推进、大气质量快速改善的阶段后,我市下一步大气质量改善将进入新的瓶颈期,改善速度将明显放缓,持续改善难度依然很大。机动车尾气污染贡献有所抬升,机动车污染治理亟需重视。臭氧污染和PM2.5治理“跷跷板”效应日益凸显,臭氧污染已成为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因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亟待加强。扬尘污染仍然较重,全市降尘量考核在全省排名靠后。

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许多工作都受到冲击,随着各行业复工复产,极有可能出现一段污染“强排放”期,给环境监管将带来很大挑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精准施策,有针对性的予以解决。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已经认真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扬州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正在按部署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建立了环境质量会商机制,每月围绕大气、水环境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之策,整体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突出科学、精准、依法治理,确保实现“十三五”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目标。

2、疫情防控已常态化,我想知道环保部门还在参与其中吗?

同时,我还想知道,除了就疫情本身的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今年经济形势冲击较大,作为生态环境部门,将如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金春林答:

疫情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部署下,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响应,持续不间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成立了以我为组长的市生态环境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重点防疫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教育和服务组、应急监测组、机关防疫组等五个工作组,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环保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十余份。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污水处理厂、新冠防控临时留观点等重点单位的监管,开展饮用水源地、重点断面、空气质量应急监测,每日编发《疫情防控环保专项执法工作信息》。疫情防控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60人次,检查各类目标点位930个次,采集水样监测404份,累计处置医疗废物749吨,其中,冠状病毒医疗废物45.3吨,做到“日产日清”,保障了全市环境安全。三是全力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印发《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若干举措》,以公开信的形式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环保管理工作的十点提醒》、《关于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提醒函》,制定实施《环境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对信用良好企业进行审慎包容监管,携手企业共克时艰、共助发展。

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我们还推出了一系列“干货”:

(1)简化工作程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评服务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全面实行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事项网上申报办理,实现“全流程不见面网上审批”。对医疗卫生、物质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项目,提供“绿色通道”,环评管理采取豁免、告知承诺制度、先开工再补办等简化方式,全力支持抗疫工作。继续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截至目前,全市已有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临时增设床位、扬州卓和医用材料有限公司一次性防护口罩、仪征市人民医院增设CT等7个三类项目的环评管理采取豁免、告知承诺制、先开工后补办环评等简化手续。

(2)加强环保业务指导,帮扶企业“复工复产”。一是持续落实“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每月第四周的周四为我局“企业环保接待日”,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涉及环保部门职责的有关问题,受理对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行风作风问题的投诉以及在环保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可以提供咨询的事项,以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二是对复工复产企业进行督察,重点对复工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及转移情况、环境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确保复工后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截至目前,已对扬州天和药业有限公司、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英泰集团公司等96家复工复产企业进行督察。三是对照扬州市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及我局新冠肺炎防控专项行动的要求,坚持开展企业关联活动。由我局领导班子带队,深入服务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和经营发展难题。及时征求企业意见,为企业工作排忧解难。

(3)进一步做好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排污许可工作。一是我局依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定了《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促进生猪生产环境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申报办理工作程序,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截至目前,我局已对6家规模以下生猪养殖单位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对1家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指导帮助全市已投产生猪养殖项目办理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二是对环评工作进一步细化,改变工作方式,主动上门做好生猪养殖项目上门指导服务工作,更好地掌握项目推进情况。

(4)着手制定环境违法情节轻微认定意见。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行为,更好的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我局对能够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且符合违法情节轻微认定情形的,给予行政指导,不再予以罚款处罚。我们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补充增加了化学纤维制造、电缆、光伏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玩具制造等我市重点、特色行业,确保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企业、污染较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应纳尽纳。对列入正面清单企业,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开展对企业的监督、执法和服务,无事不扰,让企业能集中精力组织生产。对于一些企业存在的无主观故意、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企业,可以免于行政处罚;但对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影响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的重大环境违法问题,以及影响疫情防控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公开曝光,绝不轻饶。

3、请问“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金春林答: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2035年生态环境阶段目标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扬州样板建设的关键期,我们将面向2035年美丽中国扬州样板的建设目标,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台阶,为满足世界人民对扬州的向往,争创扬州发展的第四次辉煌提供坚强生态环境保障。目前,初步构想的总体思路是:

(一)贯彻“一个理念”,奠定“一个基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总指导、总纲领和总标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构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科学合理、多方参与的城乡环境治理体系。到2025年,进一步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逐步增强,水气环境质量逐年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基本建成,为2035年达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打造美丽中国扬州样板”远景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一个统领”,实现“三个转变”。坚持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统领,树牢服务理念,发挥好部门监督指导协调作用,压紧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将“小环保”真正转变为“大环保”。一是加快由倒逼发展向倒逼发展与激励发展并重转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强化激励措施,在服务大局中保障大局。二是加快由攻坚作战向攻坚作战与治本作战并重转变。推动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开展环境资源承载能力测算研究,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物收集处置能力,从根本上扩大环境容量。三是加快由指导监督向指导监督与自身高质量发展并重转变。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和管理机制,构建严密的监测监控和执法监管体系,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围绕“四个更加注重”,推进七个方面任务举措。以创新治理体制机制、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工作主线,围绕“更加注重绿色发展、更加注重防控风险、更加注重制度保障、更加注重能力提升”四条实施路径,推进落实任务措施。一是全力提升水环境达标提优比例。全面实施全流域治理、全河湖达标行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提升地表水优良比例。二是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二氧化氮(NO2)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三是保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防治。四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统筹长江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一带一路”等发展战略,以改善水质和优化生态为根本,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构建区域安全屏障。五是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布局完整、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监测监控和公共服务能力。六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深化环保垂改和综合执法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逐步形成充分落实各方责任的治理体系,以“制度之力”保护“环境之美”。七是构建风险防范体系。建立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多层次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将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

4、我一直在关注扬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你们会每天发布大气环境质量,前几个月情况挺好,应该有生态环境局的工作努力的原因,也有企业生产减少的原因。那么我想知道,复产、复工后,环保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以防空气污染大幅度回弹?

方智勇答:今年以来,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截至4月25日,六项污染因子浓度同比上年“一升五降”,除一氧化碳有所上升外,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等浓度均同比下降,其中PM2.5浓度下降30.2%,高出省考核目标27.9个百分点,降幅省内排名第二,空气优良率89.7%,同比上升25.4个百分点,高于省考核目标24个百分点,升幅省内排名第一。两项指标序时双达标。

另外,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我市秋冬季(2019年10月—2020年3月)PM2.5秋冬季降幅为26.2%,排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第二位。

针对复产、复工后污染反弹的现象,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及时发出预警和提醒。向各企业送达《至全市复产复工企业的一封信》,提醒企业做好废气等污染的管控。

二是加强疫情后空气质量管控。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在做好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加强工地、企业、机动车等执法检查,市大气办会同攻坚办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渣土车带泥上路,施工工地不落实“六个100%”等污染反弹问题进行交办、督办。

三是组织开展“清洁降尘”蓝天保卫1号专项行动,分区域、分条线、分类别开展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等拉网式排查整治。本月底,市大气办将组织召开“清洁降尘”蓝天保卫1号行动动员部署会,对扬尘整治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四是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五是强化机动车尾气管控。建成10+1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系统,通过省厅委托的专家组验收,共计遥感监测机动车1774649辆,其中柴油车211854辆,对超标车辆进行溯源分析。

六是每日会商研判空气质量状况,及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指标序时达标并排全省前列。

 5、我想知道,大气治理,环保部门的今年工作重点是什么?臭氧最近几年连年上升,并且一年比一年出现时间早,针对臭氧,南京等地出台了相关治理措施,我市有没有?针对臭氧治理,有什么方案或者治理措施的出台?

方智勇答:实现pm2.5和臭氧浓度双降,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是年度总目标。围绕这一目标,今年的工作将在“降尘、治企、抑尘、管车、禁燃”,“五气同治,联防联控”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机动车船尾气、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扬尘污染这几方面的管控,同时,更加注重网格化监测系统建设和大气科技合作项目,加快提升大气科学治污能力,实现精准治污。

为遏制臭氧污染上升的趋势,我市出台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加强了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截止4月25日,臭氧浓度同比下降9.4%。臭氧污染天2天,比去年同期减少5天

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实施2020年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业源、移动源、社会源等三个方面12条强化管控措施。4月1日-9月30日重点管控期间,对259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实施强化管控措施(编制实施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清单)。

二是推进实施重点企业VOCs治理。下达114项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工程,已完成34项。

三是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平台。对26家企业46台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装置进行联网监控。

四是推进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专项治理。按照省厅“一园一策”整治有关要求,编制实施《扬州化工园区VOCs综合整治攻坚工作方案》,对园区企业逐家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

五是加强督查、抽查。对各地各项挥发性有机物防治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6、我知道扬州市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量化考核问责办法》,大气工作是一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我去年陪大气执法和调研是比较多的,环保部门同志也很辛苦,我想知道的是,这个问责办法将起到什么作用,是否可以固定成绩?(气)

方智勇答:《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暂行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进一步传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改善。

一是问责规定聚焦环境质量。紧紧围绕空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根本目标,明确问责的重点事项为地区年度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市直部门污染防治履职尽责以及“点位长”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二是问责规定内容全面,围绕量化问责重点事项的三个方面,分别明确了实施问责的具体情形,不重复、不遗漏,可量化、可考核。(问责重点事项包括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市直部门依法履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情况和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并进行了细化量化,大气重点任务里面包括扬尘控制措施、渣土车管理、“散乱污”企业等重点任务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

三是问责规定程序严谨。对符合预警条件的实行“季度预警,半年约谈,年度问责”。可以有效发现大气管控问题,推进问题及时解决。 

7、问题:今年是《扬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收官之年,请问生态环境局具体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和今年的工作安排。

朱华伟答:机构改革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牵头组织工作由市住建局移交到我局。应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数为908个,目标任务为90%的行政村建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截至2019年底,我市共有794个行政村建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为统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确保2020年年底前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相关目标任务,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2020年生态环境系统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一是对“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进行自查自评;二是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基本掌握污水治理设施建制村覆盖状况,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情况;三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

8、问题:能否介绍一下,2020年,生态环境局在推进长江大保护、江淮生态大走廊等方面有哪些工作举措?

尤勇:近年来,我局将推进长江大保护战略和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作为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的有力抓手。2020年,我们将结合部门职责,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和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进一步筑牢扬州生态安全屏障。

一、拟定年度计划,推进“八大工程”,持续推动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

为贯彻落实《扬州市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行动方案(2016-2020年)》,细化分解年度目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去年底,我局牵头组织各相关地区和部门,对2020年度扬州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征集编报,起草了《扬州市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2020年度行动计划》。

今年3月,我们完成了向各相关地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部门征求意见工作,对《行动计划》内容及重点工程项目表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扬州市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2020年度行动计划》。目前,排定的扬州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2020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共有74个,预计总投资81亿元。其中,产业转型升级工程10个,清水活水工程9个,良好湖泊保护工程2个,生态中心和公园体系建设工程9个,生态廊道建设和生态屏障建设工程1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8个,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1个,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3个。

根据已排定的年度计划:2020年,大走廊区域内计划关闭退出化工企业61家。对大运河、盐邵河等河道、流域两岸的砂石码头、小船厂实施清理整治和复绿。在去年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开展邵伯湖、高邮湖等重点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北澄子河、宝射河等河道系统治理,重点围绕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仪扬河冻青桥等不稳定断面,实施“一断面一对策”,科学、精准治污,进一步提升优良水体比例。进一步优化布局、提升功能品质,聚力建设公园城市。建成广陵区七里河公园二期、生态科技新城“三河六岸公园”二期工程、邗江区瓜洲古渡公园和宝应县城北公园等。继续推进“河长制”管护,全市完成疏浚县乡河道50条,整治河塘500条(面)。持续推进行政村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走廊区域内实施近百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实施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工程,落实《江苏省环境基础设施三年建设方案(2018-2020年)》和《扬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加快实施《扬州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方案》,到年底,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全覆盖,配套建设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数据管理平台。

二、紧盯问题销号,不断巩固提升,坚决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理念

一是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把今年确定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年”,牵头加快推进突出问题整改进度,高度重视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长江经济带突出环境问题、省人大突出问题清单、省政府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等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改推进,进一步加大力度、严格标准,确保高质量整改到位。二是巩固治理保护成果。协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扬州市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快保护修复示范项目建设。协调相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减化”工作,按期完成“减化”任务,提高入园率、提高企业产业产品质态和本质安全水平。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防止污染反弹。三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继续推动做好长江干流、南水北调东线源头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和生态修复。严把环评审批关口,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自然保护地监管,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岸线规划和产业布局。四是推进长江大保护向区域腹部纵深覆盖。探索实施全域治理、全河湖达标行动,重点围绕京杭大运河扬州段,结合“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以保障运河水生态为核心,在沿岸重点区段构建生态安全缓冲区,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五是夯实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网格化治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环境质量会商研判等机制。筹建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一张网”建设,全市范围乡镇(街道)国标站点全覆盖,同时建设61个重点社区、1个重点港口、6个重点道路空气质量监测站。积极推动、认真落实“绿岛”建设试点。推动邗江首拓危废焚烧公司拓展3种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9、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省市两级突出环境问题目前的整改进展如何?扬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与解决这些问题有关系吗?(攻坚办)

张世东答:《江苏省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涉及扬州的共计9项任务,已完成整改任务7项,按照序时进度推进2项,其中1项已完成销号,4项销号材料已上报省厅。 

《扬州市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共计62项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9项,其中2019年底前应完成的44项任务已完成整改43项,已完成销号11项;应于2020年完成的18项任务中已有6项提前完成,其余12项任务的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是以“问题线索处置全流程监管”为主线的系统,2019年1月27日,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已纳入288个单位,其中部门98个,乡镇、园区和开发区190个,实现了全市部门、乡镇全覆盖。截至2020年3月底,平台共录入各类问题线索21775条,已办结20452件,办结率93.9%。同时,平台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省人大审议突出问题、省政府挂牌督办等重点突出环境问题纳入“重大问题办理”模块,实时网上填报最新进展,实现闭环式管理,全过程监督。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的运行,实现了环境问题整改线上全流程监管,在关键环节设置风险预警,让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倒逼部门履职尽责,促进了环境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支撑。

10、近年来我市“减化”工作成效显著,目前进展如何?今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什么?

张世东答:2017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部署要求,关闭了一大批安全环保不达标的化工生产企业,企业总数由2017年的586家减至195家,化工企业“小、散、乱”情况明显改善,其中长江沿岸1公里化工生产企业由14家减至9家,2020年将再关闭1家;国家下达的12家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已完成10家(关闭退出7家、就地改造3家),剩余2家就地改造任务将于2020年底前完成。

2020年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目标任务总数是158家,其中关闭退出63家、停产整改20家、限期整改47家、异地迁建6家、整治提升企业22家,整治提升企业无法在2020年6月底前通过验收的,将调整为关闭退出企业,并于年底前要通过验收。

良好的生态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优美的生态环境是民众最朴素的共同愿望。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突击环境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同时也动员更多公众投身生态环境事业中来,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争做环境保护的参与者、生态文明的监督者和低碳生活的践行者。

再次感谢新闻媒体朋友积极参与,感谢市人大政协领导关心支持,感谢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出席活动。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